国家高度重视,2024技工教育迎来历史最好发展机遇。

2024国家做出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特别是技工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科学规划技工院校发展布局,持续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强化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全国技工院校办学水平持续提升,办学活力不断激发,人才培养质量明显提高,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地高素质技能人才支撑。

国家高度重视,技工教育迎来历史最好发展机遇。

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校序列。

国务院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4号文)指出,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明确根据高等学校设置制度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

二是明确提出技师学院办学定位。

人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大力发展技工教育的意见》(人社部发30号文)提出,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形成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技工学校梯次发展、有序衔接、布局合理的技工教育体系。

技师学院是优化技工教育结构和培育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载体,重点培养技师、预备技师、高级工等高技能人才。

三是着力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

人社部《关于印发技工教育“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86号文)提出,以技师学院为重点,在全国遴选300所左右优质技工院校、500个左右优质专业,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

四是国家立法支持技工教育。

历史上第一次把技工教育写进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并指出,国家采取措施,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全面提高产业工人素质。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

从法律角度对技工教育定位和功能进行阐述,体现了国家对技工教育传统优势和办学特色的高度认可,对扶持革命老区等地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

二、政府大力支持,技师学院建设发展取得新突破。

一是技师学院政策支持力度大。

政府报告多次明确提出,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可按程序增挂技师学院牌子。高级工享受大专待遇、技师享受本科待遇。

二是社会各界积极争创技师学院。

优化技工院校区域布局,每个市争创1所与当地产业发展匹配的技师学院,打造一批教育理念新、办学定位高、就业质量好、整体实力强的优质技工院校。

三是技师学院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技师学院综合实力和水平明显提升,服务地方产业高质量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三、技师学院审批流程

高职学校增挂技师学院牌子的申报审批流程大致为:一是申报学校提出报告。申请增挂技师学院牌子学校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市政府或省级主办(主管)部门向省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并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是初审和实地考察评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接到省政府办文通知后,经初审符合增挂技师学院牌子条件的,组织专家实地考察评估,并形成专家评估报告。

三是行政复核和社会公示。通过专家评估的学校,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行政复核并向社会公示。

四是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评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对申报学校情况和专家评估结果进行评议,并提出是否通过的评议意见。

五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集体研究。经省技师学院评议委员会审议通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会集体研究,提出是否同意的建议。

六是报省政府审批并备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省政府审批,审批通过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四、下一步工作中国家将进一步支持技师学院发展。

下一步,人社部门将持续发力,积极推进技师学院高质量发展,夯实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基础。

一是优化完善技师学院发展政策。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修订完善我省发展技师学院的意见等文件,为深化技工教育改革、推进技师学院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依据。

二是持续开展增挂技师学院牌子工作。对提出申请增挂技师学院牌子,且办学条件已达标,市党委政府或省级主办(主管)单位支持的高职院校积极指导,按程序加快评估审批,大力支持优质高职院校增挂技师学院牌子。